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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仲裁程序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吗?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02-18 查看次数(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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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在进入仲裁程序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吗?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1)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享有自行和解权。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都可以通过协商自行达成和解。


  (2)和解协议的内容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自行和解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准予撤回仲裁申请,并制作仲裁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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