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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9省市上调最低工资 涨幅为13.2%近年最低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4-05-12 查看次数(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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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举行发布会,介绍2014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甘肃、上海、天津、山西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3.2%。


    据人民财经统计显示,从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从调增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资涨幅收窄迹象比较明显。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降至20.2%;到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今年,截至目前。9省市最低工资平均调增幅度仅为13.2%,为近年来最低。


    李忠在表示,下一步将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推进实施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提高实效性。继续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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