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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国企改革30条”部分国企员工可持股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4-03-31 查看次数(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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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从2014年起,湖南全面启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到2020年完成改革目标。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湖南将国有企业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其中对竞争类国有企业,将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开放。


    在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方面,湖南省出台了新规定:对国有资本准备退出的,或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以及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允许企业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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