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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引进无偿献血积分有关事项指引

发布时间:2013-08-07 查看次数(2464)

   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5号)

2013年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与深圳血液中心献血信息系统自动比对,人才引进申请人献血7个工作日后,可在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申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自动比对申请人系统申报人才引进业务当日起近五年内的献血记录,无须到市血液中心开具献血证明。

献血计分范围:深圳市

分值计算:每次献血计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如果申请人在献血时未登记身份证号码,由申请人本人按以下方式到献血区域的采供血机构申请补登身份证号码。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深圳市血液中心:上午8:00—下午5:00

宝安区中心血站: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区血站: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申请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原件。

2、无偿献血证或爱心卡。

三、办理地点

申请人携带本人申请材料,在办理时间内到以下单位办理:

1)在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及盐田区献血的,到深圳市血液中心办理。

办理地址:福田区泥岗西路梅岗南街2#深圳市血液中心二楼205室

咨询电话:83321999

2)在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献血的,到宝安区中心血站办理。

办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N9区(熙龙湾2期对面) 血源科(血站一楼)

咨询电话:0755-27786096  27755694

3)在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献血的,到龙岗区血站办理。

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卫生监督(血站)综合楼二楼献血大厅。 

咨询电话: 0755-28989520

特别说明:如献血7个工作日后系统填报人才引进信息时,系统无法自动计算献血积分的,请与市血液中心联系,电话:83321999

 

深圳市血液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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